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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2017-10-19 天域智能邀你参加“2017(济南)国际文物保护装备博览会天域智能产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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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8 深圳出台“人性化”无人机管理意见:部分禁飞区成限飞区

9月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征求《深圳市民用轻小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意见的通告。
同时,深圳法制办还发布了关于《办法》的说明,称因目前对于无人机的生产、销售、飞行等环节的监管存在法律法规滞后的问题,亟需通过立法加以监管。
南方都市报-解码无人机发现,《办法》对无人机与禁飞区进行了科学划分,提出明确的特区无人机技术规范,并没有“一刀切”实行禁飞,被业内人士称为“人性化”和“包容” 的无人机管理意见。
目前,《办法》及说明全文已目前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10月8日前提出意见,详情点击这里。
禁飞区域划定更科学合理
“我市作为无人机之都,以更加包容的态度支持无人机产业的发展,在确保安全和产业发展之间取得平衡”,《办法》说明中提到,关于禁限飞区域的设置,各地有不同的规定。对轻小型等在低空空域运行的无人机,其在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外、距机场跑道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各20公里范围内的低空飞行不足以影响民用航空安全,可考虑不将上述区域一律设为禁飞区。
南方都市报-解码无人机注意到,《办法》划定的深圳市的禁飞区域并不像一些城市规定的全城禁飞,而是更加细致。
“机场障碍物限制面以及民用航空航路、航线;铁路、高速公路以及水上航路、航线及其两侧各50米范围内;市、区党委和政府(含新区管委会和前海管理局)、军事管制区、通信、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化物品贮存、监管场所等重点敏感单位、设施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大型活动现场、交通枢纽、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码头、港口及其周边100米范围。”
大疆公关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深圳此次出台的《办法》应是考虑到大家用无人机的切身的需求,在机场障碍物保护范围内禁飞,其他的是30米的限高。这种三维的管理方法把地点和高度同时纳入保护范围内,更加科学。既方便管理,也更切实可行。
但这一政策并不意味着别的地方就可以自由飞。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政策法规研究所李亚凝博士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和《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机在飞行前还是要先申报空域,再申报飞行计划。
探索性地划定限高
《办法》规定,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外,机场跑道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各20公里范围内飞行无人机的,飞行高度不得同时高出原地面30米和机场标高150米;除在室内或拦网内等隔离空间飞行外,无人机应当在昼间目视范围内飞行,其飞行半径不得超出500米,且相对地面高度不得超出120米。
为何会有这一高度限制?对此,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政策法规研究所李亚凝博士分析这应当是参考了FAA(联邦航空局)在进行无人机规则制定的时候做的实验,包括无人机在不同高度掉下对人身体的伤害大小后制定出的这一高度;此外,现在我们提的都是轻小型无人机的管理,但是从综合交通运输的角度看,无人机对铁路、公路等也可能会有一定的干扰。因而,《办法》更多的是有一种试水的意思,为将来可能开放的低空空域做准备。
不仅如此,由于现在无人机的操作多是采用无线电方式,配套传输还不太稳定,可能会对正常航班活动和手机基站造成干扰。李亚凝认为,设置限高也是为了避免电磁干扰。
劣质与组装无人机被纳入监管
《办法》还指出,考虑目前对民航以及公众安全造成威胁的主要是消费级无人机,《办法》本着问题导向的原则,将监管对象界定为大于等于0.25千克、小于7千克的,从事非军事、警务、海关缉私飞行任务的航空器。
大疆公关负责人认为,《办法》对无人机进行了分类,明确了管理对象是民用轻小型无人航空,并将劣质和组装无人机纳入了监管,将相对管理不是很多但是隐患很大的无人机进行了监管。这以举措考虑了产业的发展、考虑了用户、考虑了安全,也就是说,考虑得更加全面一些。
但李亚凝认为这一界定还有改进的空间。他指出,目前出台的《办法》对无人机概念规定不清楚,没有分清无人机和无人机行为。将从事军事、警务、海关缉私飞行任务的航空器排除在《办法》监管范围内应是参考了《芝加哥公约》,即认为这三种用途的飞机是国家航空器,没有必要纳入民用管理中。但是过去没有很多行政机关使用到无人机,《芝加哥公约》也是在国际民航组织主导下制定的,而国际民航组织的设立是为了协调各国间的航空行动,并没有权力对什么叫国家航空器进行界定。
此外,李亚凝还强调,重量并非是对无人机划分的一个合适的标准。因为随着现在无人机功能的扩大,并不是说无人机越轻,它的功能就越简单。相反的,一些轻小型无人机的功能更加强大。因而,李亚凝建议,在无人机范围界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建立特区无人机技术规范,鼓励企业联盟
《办法》说明中强调,由于无人机属于科技产品,对其监管更多的是依赖科技手段,例如通过无人机云系统或者监控平台和其他飞行控制设备监察无人机飞行、对禁飞区、限飞区设置电子围栏等。如果不制定和执行统一的产品标准,上述技术功能将无法实现,难以做到对无人机的有效监管和控制。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制定无人机的国家标准,也没有行业标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深圳市可制定特区技术规范作为产品标准。
因此,《办法》对特区无人机技术规范的制定作出规定,建立特区无人机技术规范体系,以统一无人机的技术规范,解决通过科技手段进行事后监管的问题。
《办法》中规定,深圳市经贸信息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无人机技术规范,包括激活认证、卫星定位、自动返航、电子围栏、飞行记录、平台接入等技术要求。深圳市市经贸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无人机行业指导,建立无人机生产企业备案制度,加强无人机生产企业备案管理。
此外,《办法》还鼓励无人机生产企业组成标准联盟,制定联盟标准,在联盟企业内执行。无人机生产企业生产的无人机应当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无人机技术规范,采取防止改装或者改变设置的技术措施。
采写:南都记者卜羽勤 饶丽冬
原文链接:http://gd.qq.com/a/20170908/006087.htm?pgv_ref=aio2015&ptlang=2052
2017年春运佛山交警启用天域智能无人机安保巡逻相关报道
近日,佛山很多司机收到罚单时"懵"了,他们搞不懂自己是怎么被"抓拍"的。原来,这是警用无人机在空中进行违法抓拍。记者获悉,今年佛山公安开启"最严春运"模式,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全新升级,无人机巡航助力春运,让市民回家路更安心。自1月13日春运开启至今,佛山公安交警部门启用无人机巡逻执法共14次,航行约20小时,航程150多公里,抓拍占用路肩、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32宗,协助发现排除路面安全隐患11宗。
1月13日,市交警部门启用无人机对佛山市辖区高速公路进行巡逻和执法,重点抓拍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路肩停车、违法停车、倒车、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货车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当天共抓拍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交通违法13宗。

当天下午,无人机在广佛高速沙贝路段往广州方向发现一辆粤A牌照银色商务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对其进行抓拍,这是春运首日无人机巡逻执法抓拍的第一宗交通违法。

记者获悉,自春运开启至今,佛山公安交警部门启用无人机巡逻执法共14次,航行约20小时,航程150多公里,抓拍占用路肩、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32宗,协助发现排除路面安全隐患11宗。
佛山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启用无人机巡航,是为了助力巡查纠违、疏堵保畅、应急处置、事故勘察等工作,提高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和打击率"。
据介绍,佛山交警部门启用的警用无人机不仅巡航高度大、通讯距离长、拍摄视角全,还能实现超远程控制、无人操作。同时,它还可全天候飞行,抗风等级达到五级,小雨天气正常飞行,并且配备了30倍高清云台。
"警用无人机依托全新改造升级的佛山市公安局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可以实现对高速公路视频巡查全覆盖,无人机图像实时传送,能够及时抓拍违法行为,是我们交警执勤的好帮手。"佛山交警部门一位民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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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监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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